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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杠杆炒股:配资公司排名10强-“反内卷”的风终于刮到了集采市场 低价中标事件还会再现吗

摘要:   近日,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《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》,尽管中选结果尚未揭晓,但此次集采在规则设计上的多项调整,已引发医药行业广泛关注与深度讨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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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《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》,尽管中选结果尚未揭晓 ,但此次集采在规则设计上的多项调整,已引发医药行业广泛关注与深度讨论。

  此前集采的媒体通气会上,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(下称“联采办”)相关工作人员重申“集采非新药 ,新药不集采”原则,被市场解读为创新药不会被纳入集采,在资本市场创造了一波小高峰 。

  此次推进集采进程中 ,更多细则公布,从“按厂牌报量 ”机制的首次引入,到复活机制、报价规则的优化 ,再到对供应保障与临床用药稳定性的再平衡,更释放出中国医药产业从“仿制低价”向“创新驱动”转型的强烈信号。

  引导理性竞价,申明“反内卷 ”

  “这次规则的变化 ,信号非常明确 ,集采不再只是‘灵魂砍价’,更要‘理性砍价’。”一位长期参与集采政策研究的专家在仔细阅读完最新文件后,对《华夏时报》记者如是说 。

  与前十批集采相比 ,本轮集采在规则设计上呈现出明显转向:一方面,价格机制不再“唯低价是取”,通过优化价差控制“锚点 ” 、引入“低价声明”制度 ,侧面回应了此前“三分钱药片”引发的舆论争议。

  在过去几批集采中,价差控制机制通常以最低报价为基准,其他企业报价若高于最低价1.8倍 ,将被自动淘汰。这一机制虽有助于压缩价格水分,但也导致部分企业为中标不惜报出极端低价,甚至低于成本 ,引发“劣币驱逐良币 ”的担忧 。

  第十一批集采对此作出重要调整:不再简单以最低价为锚点,而是引入“入围均价50%”作为新的价差控制基准。当某企业报价低于“入围均价的50%”时,将以该“锚点价 ”作为价差计算基准 ,而非最低价本身。

  另一方面 ,“反内卷 ”被正式写入集采原则,通过制度设计遏制企业非理性竞价、低于成本报价等行为,推动集采从“价格血拼”走向“质量与价格并重”的新阶段 。

  所谓“内卷 ” ,在集采语境下主要表现为:企业为中标不惜报出低于成本的价格,导致行业整体利润被压缩,质量投入与研发能力受限 ,最终损害药品可及性与患者利益。

  为进一步防范恶性低价竞争,第十一批集采首次明确要求:报价低于“锚点价”的企业,必须提交《报价合理性声明》 ,详细说明其成本构成,包括制造成本、期间费用 、销售利润等。

  这一制度被业内称为“低价自证”,其核心在于将价格竞争的底线从“行政限价 ”转向“企业自律” ,倒逼企业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成本与质量,避免“赔本赚吆喝” 。

  不难发现,第十一批集采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 ,试图打破“低价—低质—低供 ”的恶性循环 ,推动行业回归理性竞争 。

  机制升级:“质量战”即将开始

  规则的改变,往往也会直接影响市场参与者的策略。为尊重临床实际需求,满足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多元化用药需求 ,第十一批集采在报量规则上同样作出了重大调整。

  与以往批次不同,第十一批集采首次引入“按厂牌报量”机制 。新规提出,医疗机构可选择按具体品牌报量(此前为按产品通用名报量) ,将认可的品牌及预计用量上报,若中选可直接成为供应企业。这一调整旨在让医疗机构需求与中选结果更好匹配,减少临床用药过渡的阻力。

  这一变化意味着 ,集采的报量环节将更贴近临床实际使用习惯,也将提前锁定部分市场需求,对企业的报价策略、市场预判与竞争态势产生深远影响 。

  国家医保局在相关解读中指出 ,按厂牌报量的核心目的,是解决以往集采中存在的“报量虚高 ”与“报而不采”问题。在过去几批集采中,部分医疗机构为“保险起见” ,在报量环节填报了远高于实际需求的数量 ,导致中选企业按约定量供货后,实际采购量却远低于预期,造成资源浪费与企业库存压力。

  通过按厂牌报量 ,医保部门希望倒逼医疗机构在报量阶段就更谨慎、真实地反映临床需求,从而提升集采的精准性与执行力 。

  此外,针对委托生产(B证企业)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 ,明确受托方须具备商业化量产能力与经验。联采办强调,所有企业均需直面市场考验——按品牌报量模式下,若临床认可度低 ,即使中标也可能面临“无量可带 ”的局面。

  一位传统药企市场准入方向资深从业者对《华夏时报》记者表示,第十一批集采的规则更透明,也更温和 ,在对医疗机构和企业双方报价 、报量的规定上都留了一定的容错空间,对企业来说应当尤为重视的一点是,此次集采对生产质量的要求也提到了与以往相比的一个新高度 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 ,第十一批集采进一步提高了投标资质门槛 ,新增对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要求:投标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受托生产企业需具有2年以上同类型制剂生产经验,且投标药品生产线2年内不得违反药品GMP要求。

  同时,药监部门将继续对中选企业实施检查和产品抽检“全覆盖 ” ,重点检查低价中选、委托生产药品的原辅料及生产工艺变更情况,确保中选药品质量稳定。

  “2024年国家药品抽检已完成24个集采重点品种、4522批次样品的任务,合格率达100% 。2025年将继续通过国家与地方抽检相结合的方式 ,实现对中选品种和中选企业的100%覆盖,并对价格降幅大 、生产管理风险高的药品加大检查力度 。”国家药监局相关人员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。

  在监管层面,第十一批集采还引入了“首告从宽”机制 ,鼓励企业在发现自身或他人存在围标、串标、低于成本报价等行为时,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,可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。

  第十一批集采规则的演变 ,被业界视为一个重要的风向标 。国家集采这一深化医改的“利器 ”,正在从初期追求快速降低药价虚高的“攻坚战”,转向构建一个稳定 、高效 、可持续的医药供应体系的“持久战”。

(文章来源:华夏时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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